词语解释
北京条约
解释: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后,英、法、俄强迫清政府分别签订。《中英北京条约》、《中法北京条约》主要内容有:承认1858年签订的《天津条约》继续有效,增开天津为商埠;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;‘赔偿’英、法军费银各八百万两。《中俄北京条约》主要内容有:把1858年《瑷珲条约》规定中俄‘共管’的乌苏里江以东到海约四十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强行划归俄国;同时笼统规定了中俄西段边界的走向,为沙俄进一步鲸吞历来属于中国的巴尔喀什湖以东、以南的四十四万多平方公里领土,制造了条约‘根据’。
造句:然而,通过1858年的《中俄瑷珲条约》和1860年的《中俄北京条约》,清政府将黑龙江以北和乌苏里江以东的领土割让给俄国,形成了目前黑龙江省的北部边界。
同义词
近义词
反义词